索 引 号: 72892774-9/2026-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公开日期: 1767681934000
公开方式: {opentype}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平阳县恒信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1-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浙金管许〔2025〕103 号


平阳县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的申请,我局已受理。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浙金管发〔2025〕6 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同意邵康艳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意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变更相关章程。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做好变更后相关工作,依法依规经营。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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