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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湖州银通典当有限
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批复 | ||||||||||||
| 发布日期:2025-09-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 ||||||||||||
浙金管许〔2025〕66 号 湖州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申请,我局已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5〕29 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股权转让,并变更相关章程。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为:湖州银来商业大厦有限公司出资 400.0 万元,占 40%;湖州龙门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240.0 万元,占 24%;施卫东出资 360.0 万元,占 36%。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5 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 年 9 月 2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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