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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新萧商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5-07-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
浙金管许〔2025〕38 号 杭州市萧山区新萧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申请,我局已于2025 年 7 月 10 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5〕19 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变更条件。经研究,我局决定如下: 同意施勇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你公司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做好变更后相关工作,依法依规经营。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 年 7 月 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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