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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浙江信诚典当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5-06-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 ||||||||||||
浙金管许〔2025〕35 号 浙江信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我局已于 2025年 5 月 16 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5〕17 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王洪波任你公司董事长、杨青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你公司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典当行有关监管规定,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5 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 年 5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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