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892774-9/2025-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浙江自贸区海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控股股东、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4-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浙金管许〔2025〕25 号


浙江自贸区海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范围以及章程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 号)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1〕8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 2 亿元增加至 7 亿元。增资后股权结构为: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4 亿元,持股57.14%;舟山海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 亿元,持股 28.57%;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持股 14.29%。

二、同意你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三、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为汪利民,总经理变更为张君。汪利民、张君任职后,应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和要求,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任职岗位职责,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履职。

四、同意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变更相关章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融资租赁行业各项监管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涉政府隐性债务等违规融资业务,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切实防范风险,并及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事宜。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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