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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天台县润丰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5-04-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
浙金管许〔2024〕93 号 天台县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天台县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减少注册资本的申请报告》,我局已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4〕54 号)。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0〕48 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同意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变更相关章程。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 年 11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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