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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
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5-04-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 ||||||||||||
浙金管许〔2024〕86 号 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股东要求转让股权、增资、更换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报告》,我局已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4〕51 号)。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0〕48 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 17.25%股权。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0000万元人民币。 三、同意叶松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叶松任职后,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同意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变更相关章程。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 年 10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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