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 ||||||||||||
发布日期:2025-02-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 ||||||||||||
一、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为省委工作机关,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挂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省委金融委员会日常工作,落实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负责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配合承担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下属浙江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中心预算。 二、2025年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23,061.48万元。 (二)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23,061.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9.73万元,增长1.0%,主要是当年人员经费、电子政务项目预算有所增加,且上年度部分项目预算结转至2025年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21.92万元,占99.4%;上年结转结余139.56万元,占0.6%。 (三)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23,061.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8.58万元,增长1.6%,主要是当年人员经费、电子政务项目预算有所增加,且上年度部分项目预算结转至2025年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6.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35万元、金融支出19,1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34.82万元,占11.4%;日常公用支出557.73万元,占2.4%;项目支出19,868.92万元,占86.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21.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921.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35万元、金融支出19,1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64万元。 (五)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21.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8.59万元,增长1.1%,主要是当年人员经费、电子政务项目预算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6.87万元,占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06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69.35万元,占0.3%;金融支出19,100.00万元,占83.3%;住房保障支出403.64万元,占1.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45.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级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6.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级地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任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80.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5.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单位开展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4.70万元,主要用于按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7.36万元,主要用于按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职业年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79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政策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5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按国家政策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19,100.00万元,主要用于本级促进企业融资专项工作。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7.5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66.1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向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0.3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63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55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7.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1.7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参与国际金融交流、先进经验考察学习、国(境)外学习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2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中央有关部委、兄弟省市相关单位及国外来宾赴我省工作调研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新增公务用车1辆,车辆运行维护管理费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7.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47万元,增长3.9%,主要是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人员类支出调整为日常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8.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4.7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9,868.9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