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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4-09-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
浙金管许〔2024〕7号 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核准注册资本变更的请示》,我局已于2024年1月16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4〕6号)。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0〕4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同意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变更相关章程。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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