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乐商典当有限公司申领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2-02-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2〕5号 浙江乐商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申领《典当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构名称:浙江乐商典当有限公司。 二、机构住所:乐清市城南街道旭阳路999号南虹广场10幢3026室。 三、法定代表人:陈拓。 四、注册资本:5000万元。 五、股权结构:浙江雅阁电气有限公司出资1300万元,占26%;沈特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50万元,占25%;陈拓出资1250万元,占25%;陈旭光出资750万元,占15%;刘旭来出资450万元,占9%。均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 六、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请持本批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