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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方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2-02-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2〕4号 浙江方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变更浙江方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股权变更,变更后股权结构:浙江中舜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比60%;绍兴市上虞中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比40%。均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 你公司应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做好股权变更后有关工作,依法依规经营,规范服务。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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