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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必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1-08-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1〕49号 浙江必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3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杭州旭达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33.75%;杭州必达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26.25%;刘万荣出资1600万元,占20%;孙洪杰出资800万元,占10%;施坤泉出资400万元,占5%;孙肖文出资400万元,占5%。均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 增资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做好增资后相关工作,依法依规经营,规范服务。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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