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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892774-9/2020-00583 生成日期:2020-09-07 11:55:47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20-09-07访问统计:76 字号:[ ]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局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谋划。围绕地方金融管理制度建设、地方金融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等重点,全年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6次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开展学法普法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加强学法用法。2019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及金融监管相关法规。组织全体干部参加2019年度学法用法并参加考试。三是建立法治工作组织架构。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积极争取省委编办的支持,设立法规处和三个监管业务处室,初步建立法治组织框架,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首次组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人员43名。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支持。

(二)积极履职,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政府数字化转型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相关要求,对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权力事项进行系统梳理,细化事项颗粒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梳理省市县三级的行政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共涉及4个监管主项、29个监管子项,完成执法系统使用搭建和省市两级的协同操作,省市金融办系统共通过掌上执法完成检查50余次。

(三)狠抓落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全年批准新设小贷公司2家、融资担保公司6家,核准变更事项56件,不予核准2件;通过定期数据报送、监管信息系统和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机构年审等开展非现场监管;开展现场检查29次,监管谈话38次。开展行业风险排查。通过摸底调查、专项审计、风险排查、监管评级等手段,摸清行业底数,督促整改违规行为,引导经营不善、长期停业的地方金融组织有序退出。全年清退75家典当行、6家小贷公司,48家融资担保公司按程序注销。

(四)建章立制,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一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我省地方金融立法工作,制定融资担保公司监管细则,出台地方金融组织市场准入内部程序规范等。二是加强法规审核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要求,2019年经法制审核或法规处会签相关的文件、合同等近50件。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制订出台了内部审计等37个基础管理制度。

(五)加强沟通,认真接受监督或响应诉求。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力度,及时将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82件、行政复议3件,未有行政诉讼。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27件,主办件答复满意率为100%。办理信访412件,办理政务投诉342件。

(六)加强宣传,努力提升法治意识。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全省共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2630次,“六进”集中宣传活动2万余次,参与群众共计168.5万人。结合行业监管和风险排查,开展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根据要求,配合做好其他方面的法治宣传工作。

二、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0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要求,聚焦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执法依据缺失、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等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创新举措,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立法与监管制度建设。继续推动《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立法工作,制定“7+4”类地方金融组织分类准入办法、重要凭证管理、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相关地方金融组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逐步形成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

(二)研究推动建立省级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地方金融协调机制的最新要求,推动省政府建立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明确监管职责、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与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协作配合。

(三)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运用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提高掌上执法覆盖率,提升监管能力。动态掌握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情况,聚焦重点监管对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重大风险并加以处置。强化部门协同、系统联动,形成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合力。

(四)加强地方金融执法基础建设。推动优化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力量配备,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做好我局相关信息化系统与最多跑一次事项联审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统筹建设,优化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加强现场检查执法设施的配备。

(五)大力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等专项宣传。建立常态化金融普法宣传机制,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广大群众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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