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892774-9/2020-0058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0-0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合作投资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实施以企业上市和并购为核心的“凤凰行动计划”,支持我省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按照《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组建运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省凤凰行动基金”)合作投资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子基金投资对象、投资领域、设立方式、设立要求等应符合《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组建运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二)投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05号令)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3.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专业机构在提交合作方案时,须至少已取得拟设立基金总规模30%额度的出资意向,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6.非定向基金管理人还需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项目挂牌、上市、并购退出经验。非定向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的累计实缴出资规模不低于30亿元;或有较好的投资业绩,所投项目上市退出或被上市公司并购退出的数量不少于3家。

(三)定向基金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省市县对定向基金的合计出资比例一般不高于定向基金规模的40%,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不低于20%;非定向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省市县合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非定向基金规模的30%,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不低于20%。

二、申请事项

(一)报名方式: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书面申请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zjsjrbzqc@163.com。纸质材料需要2本,加盖骑缝章。

(二)联系方式: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王燕红  0571-87053394;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钱树纲  0571-8607095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函;

(二)基金组建方案;

(三)储备项目情况表;

(四)申请人承诺函;

(五)LP出资承诺函。

 

附件:1. 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2. 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组建运作方案     

    3. 基金组建方案     

    4. 储备项目情况表      

    5. 申请人承诺函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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