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索 引 号: 72892774-9/2020-005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0-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浙金管提〔2020〕51号


杨福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温172号《关于完善信保基金制度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收悉。你们提出了完善信保基金制度,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宝贵建议。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大数据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围绕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积极深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建设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我省率先在全国部署推进省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目前初步建成了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商业融资担保机构为补充,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袁家军省长“进一步严肃纪律、压实各地责任,严格建立目标体系的机制,确保各级政府担当有为”重要批示精神,我省将持续推进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今年主要具体工作有:

(一)着力提升各级担保平台服务能力

1.建立健全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能力。近几年,我省各地新设和增资了一批政府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显著增强,目前,全省共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14家,注册资本合计306.87亿元。2020年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不少于5亿元、2亿元。当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净资产10倍时,同级财政要及时补充资本金。

2.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可持续经营。继续用好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融资担保部分),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确保其资产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继续用好国家免征增值税、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税前扣除及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等相关政策。

3.落实尽职免责机制,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容忍度。2019年底,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2020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度代偿率未超过5%的,原则上实行免责,对今年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各地可视情适当提高代偿容忍度并及时核销损失。

(二)着力提高担保体系协同水平

1.推广信保基金模式。坚持公益性定位、以间接保证为主、风险控制以银行为主的台州“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模式,近几年成效显著,不但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难、担保贵的问题,还有效放大了政府政策的杠杆作用,温州、嘉兴两市已成功复制。截至2020年5月底,台州、温州、嘉兴信保基金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101.92亿元、37.2亿元、21.52亿元,较同期分别增长18.92%、125.8%、231%,平均担保费率分别为0.68%、0.76%、0.7%,社会效益明显。

2.落实风险责任分担。在原“442”风险分担基础上,完善和落实“4222”风险分担机制,即市县担保公司承担40%、国家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公司(宁波市融资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承担比例不低于20%。主动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担保集团与省级银行机构、法人银行机构的“总对总”合作,推动银行机构优业务流程和准入管理,落实风险分担责任,在授信额度、担保放大倍数、利率水平、代偿宽限期、续贷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

3.加强担保业务协同。着力加强对市、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辅导企业发展能力,制定相关业务标准和管理要求,促进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运用第三方信用评级结果,完善内控机制,提高业务效率,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着力提升担保服务质效

1.扩大业务规模。到2020年底,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余额力争完成800亿元,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在保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普惠小微贷款增速,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分担的业务量居全国前列。实现各县(市、区)业务全覆盖,各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放大倍数不低于2倍。

2.落实降费让利。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降至1%以下。2020年计划减收企业融资担保费1.2亿元以上,减收市、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机构再担保费0.8亿元以上。

3.加快接入征信平台。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断完善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及各地政府涉企信用信息平台,方便融资担保公司查询。

二、关于所提问题和建议

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以台州信保基金为代表的“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模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并为全国贡献“台州经验”,在实践运行中,确实存在政策性功能定位与市场化运作矛盾的问题。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信保基金制度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具有很强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和吸纳。

(一)关于免除信保基金所有税收的建议

目前,信保基金担保机构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2.两项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和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应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政策。符合非营利组织认定条件的信保基金可按规定申请认定非营利组织,认定通过后,可享受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免税优惠政策。

由于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我局将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向国家反映,呼吁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负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二)关于建立信保基金损失补偿机制的建议

信保基金已初步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符合条件的信保基金均能享受到国家、省、市三级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风险补偿,加上“4222”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可持续经营。

1.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如台州信保基金已建立长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信保基金视运行情况、地方可用财力和企业融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基金补充,当各县(市、区)区域范围出现代偿额累计超过出资额的50%以上时,政府按实际代偿额的30%-50%补充基金。省财政计划于2020-2021年共对省担保集团增资2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省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

2.建立风险补偿机制。2020年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1.53亿元(不含宁波),并根据各地业绩进行分配,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制定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支持融资担保4200万元)分配方案,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作突出地区的倾斜。出台《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风险补偿办法》,2020年省财政预算安排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同时支持省担保集团减免或降低对市县担保机构的再担保费,2020年省财政预算安排费用补贴2000万元。

针对信保基金风险补偿少等问题,如台州信保基金2019年获得台州市100万元的融资担保风险补助,完全覆盖不了近100亿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损失。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支持台州市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积极推动信保基金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制定尽职免责机制的建议

2019年底,我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浙金管〔2019〕56号),明确了尽职要求、免责情形、问责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内容,详细列明了10种免责和8种不得免责情形,对政府性担保公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实施尽职免责,进一步解除政府性担保机构“后顾之忧”和从业人员思想包袱,加快发展融资担保业务。根据2020年工作要点,今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度代偿率未超过5%的,原则上实行免责,对今年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各地可视情适当提高代偿容忍度。各地政府和政府性担保机构可根据本工作指引,出台相应的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将尽职免责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四)关于信保基金逆周期调节机制的建议

1.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在经济下行期,更应主动作为,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我省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着力推动全省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服务门槛、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免担保和再担保收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省再担保公司对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3个月再担保费,省财政对减收费用给予专项补助。自1月23日至6月14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已为2.88万家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贷款担保320.08亿元,减免担保费1.45亿元;为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免再担保费3320万元,有力的支持了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2.根据财政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财金〔2020〕31号),国家统一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着重考核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和体系建设,突出了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新增量及担保户数。针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财政部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情况,经济下行期内,可暂不考核该项指标或适当降低指标分值。我省鼓励各地暂不考虑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五)关于完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的建议

1.推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根据车俊书记关于“搭建好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指示要求,我省推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完善金融主题库,以“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目标,不断提升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截至2020年5月,金融主题库已归集54个部门、11.7亿条金融行业相关数据,并按照数据质量的整改提升要求,检查发现问题数据2309项,现已完成整改2257项。通过对归集数据的治理、整合和开发,目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放59个数据服务接口,累计调用量超过142万次,服务企业超过10万余家,为建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2.加快数据共享。我省通过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强金融综合服务的数据应用支撑。目前,基于金融主题库数据共享,与省自然资源厅一窗受理云平台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办理,平均办理时间从原来5-8个工作日减少到不足5小时,有效缓解了线下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待时间长的问题。同时,利用省信用信息库,建设金融领域贷前风控信用主题库和金融指标库,涉及信用数据10.16亿条、相关指标834项。金融机构可自由选择所需指标搭建风控模型,及时获取授权企业信息,有效缓解银企对接阻滞、信贷供给失衡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全面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加强考评督查。充分发挥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职能,全面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对今年既定的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建立目标体系的机制,明确省级部门职责,对下达各市年度业务和降费目标,建立通报制度,争取将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列入省政府重大督查活动,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绩效考核。科学合理确定省担保集团公司年度目标,强化经营业绩考核,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各市、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考核,着重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量和担保户数,考核结果与其薪酬等挂钩。

(三)实施跟踪评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年度评估,重点关注银担合作机构数量、业务规模拓展、风险管理、风险分担比例等情况,将评估结果列入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量因素之一。

(四)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质量、拓展应用融合,积极探索信保基金制度领域的创新应用,为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

(五)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我省市级信保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努力使我省成为第一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的省份,不断壮大信保基金资本金,强化抗风险能力。积极向上建言献策,争取国家更多政策支持。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及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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