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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浙江台金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总经理 变更的批复 | ||||||||||||
| 发布日期: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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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金管许〔2026〕20 号 浙江台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增资、新增股东、变更总经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 号)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的通知》(浙金管〔2021〕8 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 1.7 亿元增加至 2 亿元。 二、同意台州市金投租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你公司的 40%股权,划转给台金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为:台州市金投租赁有限公司持股 60%,台金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持股 40%。 三、同意你公司总经理变更为程俊。程俊任职后,应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和要求,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任职岗位职责,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履职。 四、同意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变更相关章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融资租赁行业各项监管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涉政府隐性债务等违规融资业务,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切实防范风险,并及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事宜。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 年 3 月 9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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