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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杭州临安金墙典当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5-02-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
浙金管许〔2025〕9 号 杭州临安金墙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我局已于 2025 年 2月 7 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5〕5 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吴淑霞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你公司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典当行有关监管规定,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变更,并于 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 年 2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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