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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浙江杭商睿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批复 | ||||||||||||
| 发布日期:2025-11-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 ||||||||||||
浙金管许〔2025〕81号 浙江杭商睿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1〕8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至2亿元。 二、同意杭州商旅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你公司的100%股权,分别转让给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为: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60%,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三、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为金晨雪,总经理变更为李小莲。金晨雪、李小莲任职后,应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和要求,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任职岗位职责,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履职。 四、同意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变更相关章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融资租赁行业各项监管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涉政府隐性债务等违规融资业务,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切实防范风险,并及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事宜。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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