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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浙江泰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变更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5-0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 ||||||||||||
浙金管许〔2025〕3 号 浙江泰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的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1月2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5〕3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楼肖铭任你公司总经理。你公司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典当行有关监管规定,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市场监管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 年 1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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