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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嘉兴市佳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等变更事项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5-01-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 ||||||||||||
浙金管许〔2025〕2 号 嘉兴市佳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申请,我局已于2024年12月30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5〕1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000万元。其中,嘉兴市嘉国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增加9000万元,浙江嘉兴嘉国禾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增加1000万元。 二、同意张晓静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你公司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典当行有关监管规定,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市场监管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 年 1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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