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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台州昌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变更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4-09-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 ||||||||||||
浙金管许2024〕71号 台州昌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的申请,我局已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4〕41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陈利民任你公司总经理。你公司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典当行有关监管规定,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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