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892774-9/2024-007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浙江祥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


浙金管许〔2024〕54号


浙江祥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我局已于2024年7月23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4〕33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王鹏飞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你公司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典当行有关监管规定,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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