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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浙江金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4-05-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
浙金管许〔2024〕39号 浙江金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我局已于2024年4月29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4〕23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严安娜任你公司负责人。你公司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典当行有关监管规定,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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