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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绍兴融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3-06-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3〕54号 绍兴融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我局已于2023年4月24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3〕28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何娅娜将其持有的29%股权转让给绍兴珍爱小屋珠宝金行有限公司,同意傅建荣将其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绍兴大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绍兴珍爱小屋珠宝金行有限公司持股54%,绍兴大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6%。 同意祝张芳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祝张芳任职后,应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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