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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湖州信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3-05-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3〕21号 湖州信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我局已于2023年3月23日受理(受理号:浙金管受理〔2023〕10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1〕4号)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张芳芳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芳芳任职后,应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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