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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打算 | ||||||||||||
发布日期:2023-03-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2022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经济稳进提质、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升法治能力。一是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开展专题学习,集体研究决策法治重点工作。二是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组织举办全省金融办系统干部新能力提升计划培训班、地方金融监管条线业务培训班等,提升全省地方金融法治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全面依法履职,有力提供金融服务保障。一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凤凰行动计划,率先建设“凤凰丹穴”应用,完善上市“一件事”集成办理、金融顾问等制度。2022年,全省各项贷款新增2.41万亿元。加强小微企业、科技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制造业等信贷支持,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建设数智金融平台,实施新一轮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计划。高标准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三是有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高效协同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增强风险防控合力。不良贷款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迭代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相关重点领域风险专项整治。 (三)健全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配套制度,建立地方金融组织综合统计制度。二是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联审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建设。三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开展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典当行评级工作,深化分类分级科学监管。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推动各地非法集资行政执法取得突破。 (四)落实依法决策,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把关作用。二是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开展机关内部控制管理专项审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0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办理回复群众来信740余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87件,主办件答复满意率为100%。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地方金融监管治理体系不够健全,金融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推动全局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意识。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学习研究。加强地方金融系统干部法规培训和监管业务培训,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地方金融监管队伍。 (二)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和创新发展。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和凤凰行动计划,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深入推进金融改革试点,申创区域金融改革示范区。加快构建数智化区域金融运行体系,高质量建设数字人民币亚运会场景,高水平推进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兴金融中心。 (三)深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与改革。充分利用“最多跑一次”事项联合审批系统,优化审批备案流程。常态化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加快优化非现场监管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现场检查。深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推动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纵深发展,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毛细血管”作用。 (四)继续强化机关法治建设。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政府权力运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政务投诉等的办理工作,妥善处理行政纠纷。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开展金融法治宣传,提升金融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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