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892774-9/2023-006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3-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浙金管提〔2023〕70号


李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508号提案《关于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浙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湖州市是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城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部委指导支持下,我局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级有关单位支持湖州市抓住先行先试的重要机遇,大胆探索、稳妥推进试验区工作,现已取得一系列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部分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一、强化绿色金融政策激励。统筹用好各级财政支持政策,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做好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等工作,湖州市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试验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给予财政支持。积极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牵头推动地方法人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顺利落地湖州,为碳减排支持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项目倾斜。强化法治保障,指导湖州市出台全国地级市首部绿色金融促进条例,通过一系列激励、保障和促进措施,切实深化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法制保障。

二、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指导湖州市发布绿色融资企业、“碳中和”银行机构、银行信贷碳排放核算等地方标准。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融资项目评价规范》《绿色建筑项目贷款认定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融资主体ESG评价与信贷流程管理应用指南》等升级为省级团体标准,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支持湖州市参与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制度经验。

三、优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支持湖州市建立绿色金融专营体系,构建绿色金融专营机构、专项激励、专项通道、专项规模、专项产品等工作机制,实施专项绿色保险统计制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指导湖州市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信息推出工业碳效信贷产品,加大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金融支持,深化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开发“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绿色保险系列产品。我省联合人民银行开发绿色金融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金融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推进试点地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与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做好对接,争取申创示范区。同时,将继续指导湖州市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聚焦转型金融、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探索构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湖州建设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与钱塘江金融港湾联动发展,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集聚,积极引进绿色产业基金、绿色股权投资基金、绿色理财公司等金融新业态。

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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