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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日期:2023-12-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提〔2023〕69号 民革省委会: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6号提案《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 为共同富裕注入金融活水》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环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局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着力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绿色融资支持,创新绿色产品服务,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一)加强省级部门协同,切实形成绿色金融政策合力。省政府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深化绿色金融改革等政策举措,强化对县域绿色低碳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和对象金融支持。我局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印发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两山合作社建设运营等政策文件,推动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产业发展等,多渠道助力共同富裕建设。 (二)切实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充分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工业领域,鼓励银行机构根据碳效评价结果创新“碳效贷”产品服务,定向支持低碳企业和减碳项目。能源领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风电、光伏等能源产业支持力度。建筑领域,支持金融机构依据绿色建筑星级等级提供差异化信贷服务,加强政银保合作创新绿色建筑性能保险。 (三)发展绿色普惠金融,助推城乡绿色低碳转型。依托大数据应用将居民、村民绿色低碳行为转化为生态信用积分,并配套开发绿色信贷产品、给予利率优惠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以增汇减排为目标为碳汇生产、收储、交易等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农户增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两山”理论的指引下,我省金融系统将继续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升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质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聚焦‘市场所需’精准发力”的建议。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落实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强化对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金融保障。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做好全面注册制等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宣传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发展。大力发展数智金融,我省正在打造“信易贷”浙江站、小微增信服务平台等平台,完善银企对接功能,着力提升融资服务精准度和效率。 (二)关于“聚焦‘民生所需’创新突破”的建议。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绿色转型、乡村振兴、绿色消费等重点领域,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绿色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体系,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减少碳排放等信息。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切实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关于“聚焦‘未来所需’靶向攻坚”的建议。着力发展转型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引导银行机构支持企业转型目标实现,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转型保险等金融产品服务。着力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研究出台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建筑发展政策,支持各地各金融机构提高绿色建筑领域金融供给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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