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892774-9/2023-006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3-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注销平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1-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浙金管许〔2023〕93号


温州市金融办: 

你办申请注销平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材料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平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浙0103002。

二、请你办通知并督促平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时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变更手续或注销登记。公司不得继续经营融资担保业务,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融资担保”字样,营业场所等不得使用与融资担保有关的标识。

三、你办要加强融资担保业务监管,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职责,督促平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依法依规做好债权债务、未到期担保责任的承接工作,稳妥防范和处置注销后可能出现的关联风险。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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