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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必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2-06-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2〕57号 浙江必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及控股股东变更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1〕4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00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为:杭州必达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700万元,占30.83%;杭州旭达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22.5%;刘万荣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占30%;孙洪杰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6.67%;施坤泉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5%;孙肖文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5%。均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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