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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杭州卓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2-0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2〕24号 杭州卓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杭州卓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比例增资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1〕4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为:浙江卓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50%;杭州卓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5%;郑条凤出资400万元,占10%;朱小娟出资400万元,占10%;陈晓君出资200万元,占5%;杨利锋出资800万元,占20%。均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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