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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杭州众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2-02-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1〕132号 杭州众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 二、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70%;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30%。均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 增资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做好增资后相关工作,依法依规经营,规范服务。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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