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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轻工联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2-1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许〔2022〕125号 浙江轻工联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1〕4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7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3000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为:浙江轻工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资8088.903941万元,占24.5118%;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471.128266万元,占19.6095%;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出资6336.307235万元,占19.2009%;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813.046725万元,占11.5547%;舟山市二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813.046725万元,占11.5547%;衢州市民辉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859.782912万元,占8.6660%;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1617.784196万元,占4.9024%。均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 请你公司严格遵守典当行业有关监管规定,完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防范风险,及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相关事项信息。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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