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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40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日期:2022-1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提〔2022〕46号 金凯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340号提案《关于打造未来城市 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绿色建筑是绿色金融的重点支持领域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在省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专班,研究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协同强化建筑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撑。 (一)设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省住建厅研究制定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提升行动、绿色建造行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行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和绿色生活促进行动等五大行动。一方面,构建全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准入标准体系。编制完成《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公共建筑设计标准》《浙江省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等。指导杭州、湖州、绍兴开展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另一方面,构建建筑领域全过程低碳数字化管理体系。加强规划、设计、节能评估、图审、施工等环节管控,强化数据全流程共享融合、多跨协同。截至2021年底,全省新增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46项,建筑面积326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200万平方米;实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5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3500万平方米。 (二)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一是加快绿色信贷发展。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1.73万亿元,同比增长47.6%,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支持力度加大。二是拓宽企业绿色债券等融资渠道。2021年,全省累计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79亿元,用于支持绿色项目建设。湖州落地市场化绿色债转股项目10亿元支持南太湖新区绿色项目建设。三是创新绿色建筑保险服务模式。推动保险公司提供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用于项目绿色化整改及相关赔偿,引入第三方对绿色建筑在保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如,湖州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已累计投保10笔、提供风险保障1.09亿元。 (三)深化绿色建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依托国家级湖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探索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路径。一是探索绿色建筑项目贷款业务规范。湖州银保监、质监、住建等部门制定绿色建筑项目贷款实施规范,为银行机构绿色建筑项目贷款提供标准,有效服务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二是推进绿色建筑供应链融资。推动绿色建材核心企业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链条上的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重点对核心企业上下游被纳入绿色建材企业名录及符合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绿色建筑企业、建材供应商加大支持。已累计为近百家民营建筑类企业投放贷款。三是联动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湖州银保监、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联合推动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建材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提升建材企业绿色改造提升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推进绿色金融更加高效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围绕您所提出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水平。一是构建绿色建筑全流程标准规范体系,建设部门将聚焦新建建筑,构建“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联动监管机制。围绕重点领域制定或修编一批标准规范。探索建立绿色建筑信息披露机制。二是聚焦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引领,推动各地修编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试点、近零能耗建筑示范试点、零能耗建筑示范试点、高替代率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试点。三是推动未来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建筑领域碳达峰五大行动、乡村建设行动,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加快绿道建设。 (二)加大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力度。一是加大绿色建筑信贷资金投放。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项目融资需求,以及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力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贷款平均每年新增300亿元以上。二是创新绿色建筑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探索设计覆盖绿色建筑开发、运营、销售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支持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推动新建建筑标准提升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三是拓宽绿色建筑直接融资。鼓励证券公司加强绿色建筑相关金融理论研究和业务创新,与优质绿色建筑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其量身打造全流程、差异化、个性化的投融资服务。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支持设立绿色产业引导基金、私募基金投资绿色建筑企业。四是扩大绿色建筑保险覆盖面。引导保险机构将绿色建筑星级、建筑绿色低碳标准等情况纳入保费定价等管理流程,为绿色建筑提供风险保障。 (三)打造绿色建筑金融服务平台和场景应用。一是完善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化金融应用场景建设,推动湖州“绿贷通”、衢州“衢融通”等一批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场景接入,推动绿色建筑等碳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发展绿色建筑领域碳账户信贷产品。二是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绿色建筑供应链融资,为链条上的装饰公司、建材供应商等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三是持续探索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路径。推动湖州、衢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示范引领,形成一批、推广一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做法。支持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推动完善绿色金融专业化经营管理体系。 衷心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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