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索 引 号: 72892774-9/2022-001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2-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浙金管提〔2022〕45号


黄英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6号《深化数字普惠金融 助力我省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提案收悉。我局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我省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绝对水平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并提出了五方面的建议,我们认为很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对促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我们将积极采纳、运用。

一、加强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

一是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根据我省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遵循“一体化架构、差异化定位、多层级赋能”基本原则,大数据部门统筹建设省市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90个县级公共数据平台已全面上线运行,基本具备支撑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能力;已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累计编制目录数据项193.4万项;累计归集数据838.5亿条。同时,加快数据高铁建设,已开通11个设区市28个省级部门40条“数据高铁”,对接167个系统、1069类数据,传输数据872亿条,在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的数据支撑作用。二是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截至目前,共支撑86个省级部门,205个市级部门、953个区县部门2610个应用数据共享需求。加快省级部门数据按需回流基层,已有42个省级单位完成了806类37.8亿条数据回流至市县平台。制定年度公共数据重点开放清单,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开放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共已开放1.92万个数据集、数据58.95亿条,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开放数林指数”综合指数全国第一。三是筑牢公共数据安全防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构筑公共数据安全制度规范、技术防护、运行管理三大体系,确保数据安全。《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各地、各部门构建监管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数据安全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对服务外包方式开展数据活动的安全管理。发布《数字化改革—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公共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指南》《公共数据安全体系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总则》和脱敏销毁、日志审计、权限管理等配套安全制度规范和数据共享、治理工作细则。围绕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成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权限管控、数据脱敏、态势感知、存储传输加密、水印溯源、数据使用侧监管等能力。建设数据开放域系统,提供“可用不可见”的安全开发环境;结合业务场景,探索研究同态加密、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落地应用,为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利用提供安全保障。

二、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情况

(一)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夯实数据基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已完成2020年度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数据填报,连续三年体系中80%以上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完成2020年度长三角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填报;参与长三角普惠金融指数化试点研究,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二是推进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应用。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累计命名6个移动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云闪付乘公交已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全省农村地区开通网上银行用户1.07亿个,手机银行用户1.05亿个。三是提高银行卡助农服务质效。在保持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办理银行卡助农服务。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银行卡助农服务点1.63万个,其中山区26县5931个。四是上线开发全省统一的“浙江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目前省税务局已与43家省级银行签订服务合作协议,2021年助力128万户次守信民营和小微企业获取1786亿元“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五是建设迭代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55个省级部门数据实施清洗,3186条检验规则对数据质量开展自动化监测,确保数据持续“敢用”“能用”。全流程支持贷前调查、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支持银行对小微企业开发纯线上、纯信用贷款产品。六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指导浙江农信系统大力推进数字金融建设,研发上线网络核心系统和“丰收互联”平台,包括理财、支付、信贷等普惠金融服务实现7*24小时、跨地域、移动在线“一网通办”。2015年上线普惠快车微贷技术,实现“信息采集一张纸、流程整合一键式、综合服务一站式、客户上门一次办”的“四个一”。

(二)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一是完善公共信用指标和评价体系。省发改委编制《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开展包括山区26县区域内的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制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推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不断深化公共信用数据和产品在金融信贷领域应用。二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截至2021年末,山区26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实现建档评级和融资对接覆盖率100%,贷款余额215.6亿元,占全省的27%,同比增长55.4%。三是全面推进“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创建与复评。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已经开展了9轮“三信”评定,共评定26县信用户269.62万户,创建信用村(社区)3292个,信用乡(镇、街道)186个。同时,积极应用信用评价成果,截至2022年3月末,共对1069.91万农户累计发放贷款3.93万亿元,覆盖面87.7%。四是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浙江银保监局指导银行机构编制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并将农户人品、荣誉等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为农户发放信用贷款。截至2021年末,山区26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建档覆盖面达20%,力争2022年末超过30%。五是推进移动展业。推进各银行机构建立以智能终端Pad为载体,运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客户提供离行式金融服务的移动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了前台服务客户和中台审核资料无缝对接,突破物理网点的辐射局限,第一时间响应金融需求。

(三)运用数字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一是推广应用“贷款码”。创建“贷款码”融资模式,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帮助市场主体在线提交融资需求,打通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建立“135”金融服务机制,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在线融资需求快速响应。截至2022年5月末,全省已有27.4万家市场主体通过扫码获得融资6663亿元。二是推进乡村“互联网+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整村授信、整村建档、与农业农村部门数据直连等多种方式,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覆盖面。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首创农户小额普惠贷款业务,打造“无感授信、按需增信、随时用信”的信用贷款模式,目前全省已覆盖农户956.8万户、授信1.44万亿元,农户覆盖面达99%以上。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如农行浙江省分行依托农民产供销数据开发线上产品,2022年5月末,该行农户贷款余额2216亿元,其中线上惠农e贷余额738亿元,占比33.3%;浙江农信系统依托金融科技力量,创新推出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小微速贷”和纯线上数字化融资产品 “小微易贷”,截至2021年末,向山区26县的21万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1400亿元;大力拓展26县小微企业首贷户8500户。四是推进银行机构探索建立“信贷工厂”服务模式,通过标准化流程和批量化处理,迭代传统的逐笔人工审批模式,提升“长尾客户”服务能力。如泰隆银行“信贷工厂”完成一笔新增贷款只要30分钟,续贷操作3分钟,作业替代率超过90%。五是提升保险数字化服务水平。如太平洋保险“e农险”平台,通过航拍测亩仪和电子化智能地理信息处理,解决了承保地块确认难、受损地块界定难的问题,时间缩短50%以上。人保财险浙江省公司研发上线“浙江农险A平台”,推动保险理赔周期缩短至7.83天,极大增强了农户服务体验。

(四)凝聚支持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一是完善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2022年,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并适当加大对山区26县的倾斜。2022年将安排3500万元财政资金,其中2500万元用于支持山区26县,地方可统筹用于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实施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2019年-2021年,省财政累计兑现1.91亿元,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性奖励;奖励机构数量100余家,其中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的占比近90%,山区26县的金融机构占比近25%。三是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山区26县金融机构可享受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健全完善金融人才政策体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山区26县和海岛县推荐申报有关金融人才培育项目。丽水市将金融人才工作作为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优化完善金融人才待遇享受政策,推动金融人才纳入市级人才认定体系;衢州市积极推动政教合作,与有关高校联动培育金融人才;丽水市搭建金融领域“双招双引”平台,组织开展常态化金融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金融人才素能,不断壮大金融人才队伍。

(五)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和金融教育宣传。一是对我省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典型做法进行梳理并形成典型经验,其中19篇案例被录入《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丽水紧密对接获批的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持续推进“三贷一卡、一行一站”模式,截至2022年3月末,全市“生态贷”余额250.73亿元,“两山贷”余额18.59亿元,已设立“两山”金融服务站651家。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构建服务银行、服务企业、服务政府的“三服务”整体架构,形成了全国领先且颇具影响力的小微企业征信服务“台州模式”。二是推动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加快“理财有方”应用建设。采用“小切口、大场景”的改革突破法,着力打造“公共性、公益性、普惠性”的财富管理平台,着力打造理财学苑、理财园地、权益保护三大智慧场景,为全省百姓提供一个综合性的投资者教育平台,便捷的产品获取渠道,权益保护渠道的获取平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我省数字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进一步健全公共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加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

(二)进一步改善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条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研发力度,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赋能,健全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乡村旅游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推进银行卡助农服务升级,优化服务点布局,加强规范化建设;支持山区26县政府部门“数字乡村”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协同共享。

(三)进一步做好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实施“乡村诚信建设提升程”,建设省级信用乡镇(街道)180个、省级信用村(社区)650个,探索建立文明诚信档案,弘扬乡村文明新风。持续推进地方金融改革,优化全省信用环境,重点推进山区26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进一步完善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信息归集,强化全省农村信用环境。

(四)进一步加大对山区26县融资对接力度。聚焦薄弱领域、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接力度。持续迭代升级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深化“贷款码”等线上融资服务模式,提升融资覆盖面和满意度;结合山区26县实际,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充分整合内外部信息,与各地探索建立以农村土地和生产经营数据为核心的数据库,并和信用信息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对接,创新首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发挥普惠金融改革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提高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触达性。

(五)进一步发挥支持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的各方合力。继续落实好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用好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效应,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加强针对山区26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继续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做好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问效,为山区26县金融机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继续支持山区26县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金融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队伍培育力度。

(六)进一步加强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教育宣传推广。注重对我省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良好做法与经验的总结提炼,加强互学互鉴,以点带面提升全省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加强在山区26县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强化对农民、老人和低收入群体的数字化教育和数字化技能培训,加大数字普惠金融的宣传和推广,引导数字普惠金融的主要消费者不断提升对数字化的认知水平,逐步缩小“数字鸿沟”。

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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