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索 引 号: 72892774-9/2022-0018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2-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浙金管提〔2022〕44号


钱水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142号提案《以数字普惠金融助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会同省大数据局、浙江银保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我省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四方面的建议,我们认为很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对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积极采纳、运用。

一、4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持续推动涉农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建议

  1.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遵循“一体化架构、差异化定位、多层级赋能”基本原则,大数据部门统筹建设省市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汇聚全省数据、共享国家数据,共同支撑省域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截至目前,11 个设区市、90 个县级公共数据平台已全面上线运行,基本具备支撑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能力。从需求、供给两侧编制公共数据目录,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累计编制目录数据项 193.4 万项。基于省公共数据平台,按照“因需归集、应归尽归”原则,累计归集数据 838.5 亿条。统一建设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电子证照库、信用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等五大基础库,指导各部门建设医疗卫生等九大省域治理专题库。同时,加快数据高铁建设,开通 11 个设区市 28 个省级部门 40 条“数据高铁”,对接 167 个系统、1069 类数据,传输数据 872 亿条,在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的数据支撑作用。

  2.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应用机制,截至目前,支撑 86 个省级部门、205 个市级部门、953 个区县部门 2610 个应用数据共享需求,赋能数字化改革五大领域重大应用。加快省级部门数据按需回流基层,按照高频使用优先的原则, 42 个省级单位完成了 806 类 37.8 亿条数据回流至市县平台,服务基层数字化改革应用。制定年度公共数据重点开放清单,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开放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共已开放 19192 个数据集、数据 58.95 亿条,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开放数林指数”综合指数全国第一。持续举办浙江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从需求侧推动数据开放,积极挖掘一批群众获得感强、社会效益明显、促进治理效能提升的优秀应用,形成了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良好氛围。

  3.筑牢公共数据安全防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实际,构筑公共数据安全制度规范、技术防护、运行管理三大体系,确保数据安全。2022年1月21日,《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各地、各部门构建监管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数据安全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对服务外包方式开展数据活动的安全管理。发布《数字化改革—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公共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指南》《公共数据安全体系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总则》和脱敏销毁、日志审计、权限管理等配套安全制度规范和数据共享、治理工作细则。围绕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成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权限管控、数据脱敏、态势感知、存储传输加密、水印溯源、数据使用侧监管等能力。建设数据开放域系统,提供“可用不可见”的安全开发环境;结合业务场景,探索研究同态加密、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落地应用,为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利用提供安全保障。

(二)关于夯实农村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1.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完善山区26县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建档工作。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各地市平台丰富、创新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维度和信息采集方式,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累计为26县307.65万农户、4.98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覆盖率超90%以上。二是全面推进“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创建与复评。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已经开展了9轮“三信”评定,共评定26县信用户269.62万户、创建信用村(社区)3292个、信用乡(镇、街道)186个,部分地区信用村覆盖面达到100%。三是积极应用信用评价成果,引导各金融机构结合“三信”评定成果推动信用惠农工程,支持山区26县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工作落地生效。截至2022年3月末,共对1069.91万农户累计发放贷款3.93万亿元,覆盖面87.7%;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余额151.4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占比25.17%。

 2.构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一是建立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涉农企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平台具有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业务支持三大主要功能。自2019年11月上线以来,已经完成55个部门数据对接和清洗,银行机构累计调用数据超1.98亿次,日均调用量超40万次,涉及企业309万家,其中,被查询企业79.9%为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大部分在县域。二是积极推进“金融惠农直通车”建设,探索建立“政银险担基”一体化机制。有关部门联合探索建立“金融惠农直通车”平台,打通农业农村部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省农担公司等多部门数据壁垒,建立“惠农补贴”“惠农保险”“惠农信贷”“惠农担保”“惠农基金”等应用场景,用数字化手段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目前平台正在推进建设中。三是推广应用“贷款码”。创建“贷款码”融资模式,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帮助市场主体在线提交融资需求,打通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建立“135”金融服务机制,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在线融资需求快速响应。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已有24.9万家市场主体通过扫码获得融资5705亿元。

 3.构建普惠金融生态。一是推进移动展业,解决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银行机构建立以智能终端Pad为载体,运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客户提供离行式金融服务的移动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前台服务客户和中台审核资料无缝对接,突破物理网点的辐射局限,第一时间响应潜在金融需求。二是推进辖内银行机构探索建立“信贷工厂”服务模式,通过标准化流程和批量化处理,迭代传统的逐笔人工审批模式,提升“长尾客户”服务能力。如泰隆银行“信贷工厂”完成一笔新增贷款只要30分钟,续贷操作3分钟,作业替代率超过90%。三是促进科技与保险融合,提升农业保险数字化服务水平。如太平洋保险“e农险”平台,通过航拍测亩仪和电子化智能地理信息处理,解决了承保地块确认难、受损地块界定难的问题,时间缩短50%以上。人保财险浙江省公司研发上线“浙江农险A平台”,推动保险理赔周期缩短至7.83天,极大增强了农户服务体验。

(三)关于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建议

 1.推进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应用。印发《浙江移动支付之省建设2021年工作思路和任务清单》,通过组织开展“移动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创建、拓展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应用场景等措施,推动移动支付向农村地区延伸。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累计命名6个移动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云闪付乘公交已实现对全省县(市、区)的全覆盖;全省农村地区开通网上银行用户1.07亿个、手机银行用户1.05亿个。二是提高银行卡助农服务质效。在保持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办理银行卡助农服务,促进银行卡助农服务规范化发展。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银行卡助农服务点达1.63 万个,其中山区26县共有银行卡助农服务点5931个;共有1.3万个服务点支持移动支付方式办理助农服务,占服务点总数的79.43%。

 2.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章立制工作,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扎实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开展。一是建立一个工作机制。牵头组建省数字人民币试点领导机制,成立我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市联动、部门协同、机构推广应用的工作机制。二是出台全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按照“把握试点定位、突出功能优势,坚持安全底线、稳妥有序落地,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推进”的原则,重点建设7大主题20类应用场景,将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落脚到服务实体经济、方便百姓生活、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在浙江政府信息公开、浙江日报、人民银行官微发布权威信息,进行积极正面舆论引导。在政务缴费、餐饮文旅、批发零售、涉农补助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特色应用。在“金融改革”场景,杭州桐庐部分“惠农通”服务点已支持数字人民币收付。

 3.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一是推进乡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探索数字金融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整村授信、整村建档、与农业农村部门数据直连等多种方式,提升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首创农户小额普惠贷款业务,打造“无感授信、按需增信、随时用信”的信用贷款模式,目前全省已覆盖农户956.8万户、授信1.44万亿元,农户覆盖面达99%以上。二是创新适合数字乡村建设的金融产品。积极推广随贷随用、随借随还产品和线上信贷产品,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推动降低涉农主体融资成本。大力支持农业“双强行动”,探索农机具等抵质押融资,创新“农机e贷”“惠农e贷”等契合数字乡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如农行浙江省分行依托农民产供销数据开发线上产品,2022年3月末,该行农户贷款余额2216亿元,其中线上惠农e贷余额738亿元,占比33.3%。

(四)关于探索农村普惠金融与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建议

  1.进一步研究可持续发展机制。完成2020年度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数据填报,组织开展普惠金融问卷调查6357份,连续三年体系中80%以上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完成2020年度长三角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填报,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问卷调查1477份;参与长三角普惠金融指数化试点研究,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2.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指导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加强政银合作,通过开放共享、数字互联,跨界整合资源,运用金融科技与大数据,通过移动金融技术集成手段,开发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致力打造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五级互联互通的乡村产业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在全省推广并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包括农村集体人口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产权管理、乡村产业大数据信息服务、村级政务服务、远程智能运维等多个平台,为政府部门对全省乡村农业产业的调查、分析、监测提供抓手,有力助推新时代美丽乡村集成改革。

  3.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对辖内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典型做法进行梳理并形成典型经验,其中19篇案例被录入《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宁波探索形成“数字引领,精准服务”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打造一体化数据采集平台。丽水紧密对接获批的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持续推进“三贷一卡、一行一站”模式,截至2022年3月末,全市“生态贷”余额250.73亿元,“两山贷”余额18.59亿元,已设立“两山”金融服务站651家。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构建服务银行、服务企业、服务政府的“三服务”整体架构,形成了全国领先且颇具影响力的小微企业征信服务“台州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发挥涉农数据服务数字乡村作用。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配合探索完善农民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共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涉农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数字乡村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改善数字化基础设施条件。强化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方面的研发力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加大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研发模式、渠道方式、风险控制机制,通过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的场景应用范围,实现数字科技与数字普惠金融深度融合,健全数字普惠金融的基础设施条件。探索以卫星遥感技术为基地的数字金融服务,完成天上和农田的信息交互,确立农户的农业投入和未来收益,发挥数字普惠金融最核心的价值。

(三)推进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进程。大力发展以人为核心的全方位普惠金融,持续推进大零售转型和数字化改革,加快建设产权明晰、治理健全、资本充足、“支农支小”特色鲜明的现代中小银行。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与大型食品、养殖类等农业龙头企业的供应链场景对接,降低农业融资门槛。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四)强化数字普惠金融在数字乡村的催化作用。在支持对象方面,通过错位发展,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货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货款业务,并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在金融产品方面,应探索与智能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金融模式的融合发展路径,形成助力产业结构调整的系统性、完备性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全面增强数字普惠金融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协同作用、催化作用,有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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