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索 引 号: 72892774-9/2022-0018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2-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衢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浙金管建〔2022〕40号


何建仙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衢3号《关于开展金融创新促进农业增产保供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建议》指出了农业金融产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建议。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银保监局沟通交流,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加强信贷支持的工作举措

(一)引导金融机构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 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指导意见》,提出20条金融举措。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5.9万亿元,同比增长17.8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个百分点;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82万亿元,同比增长21.34%,高于涉农贷款增速3.51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位居全国首位。二是强化考核引导。2022年2月,开展“2021年度在浙金融机构支持浙江经济发展成绩突出集体”通报表扬活动,通过设置涉农贷款、山区26县贷款等量化指标,重点考核金融机构支持“三农”有关情况。根据《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有关要求,开展辖区内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动能。三是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农机e贷”“农户e贷”等产品,开展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抵质押融资,加大对企业研制先进适用农机具、农机新型服务主体购置小型农机具的信贷支持。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有效盘活集体经济资产,截至3月末,全省“三权”抵押贷款余额305亿元。

(二)健全增信保障机制。一是发挥“保险+”作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对接我省“智慧畜牧业云平台”,动态监控掌握活体抵押资产情况,通过“银行信贷+保险保障+政策补贴”模式,银行机构在线办理抵押,保险公司提高保险保障额度,政府部门给予保险补贴,多方联动畅通活体抵押融资路径。截至3月末,我省生物活体抵押贷款余额4.1亿元。二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省农担公司做大做强政策性农业担保业务,依托全省各级农合联等机构建立办事处、代办点,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3月末,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13亿元,在保余额99.09亿元,在保项目2.79万个。省担保集团部署实施《支持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偏远山区、海岛农渔民等弱势群体,指导机构创设特色产品,解决融资难题。截至2021年末,服务乡村振兴担保余额265.1亿元,服务户数8万户。三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效运作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截至2021年末,设立总规模38亿元的7支子基金,累计投资金额37.66亿元,投资项目35个;直接投资华统现代化生猪养殖、森山生态农业振兴等18个项目,撬动社会资本44.43亿元。用好“三农”贷款贴息政策,按规定对低收入农户实施增收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所需贷款予以贴息;加大生猪增产保供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扩)建猪场延续贷款贴息政策。2021年,相关贴息资金撬动银行贷款投入“三农”约17亿元。

(三)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大乡村建设信用评价成果应用。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信用县创建,目前累计为1219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户985万户。在此基础上,创新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多渠道采集农户信息,编制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对农户家庭资产进行精细化计量、估值,并将农户人品、荣誉等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为农户发放信用贷款。目前,我省农户小额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超过60%,远高于全国。二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印发专项文件,建立银农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工作。截至2021年末,辖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建档评级全覆盖,授信总额超过1000亿元,贷款余额778亿元,授信覆盖面约60%。三是推进涉农主体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省金综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涉农企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客户经理可一键式获取70%的企业信息,大大提升信贷效率。平台自2019年11月发布上线以来,银行机构累计调用数据超1.15亿次,日均调用量超40万次,涉及企业430万余家;平台对接完成授信1.28万亿元,惠及企业17.1万家,其中,90%的贷款3天内完成授信,26.4%的贷款以纯信用形式发放。

二、强化保险保障的工作举措

(一)强化保险保障能力。一是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建立健全与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2021年,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13.77亿元,同比增长28%;提供农业风险保障518.24亿元,同比增长11%;支付赔款13.62亿元,受益农户24.59万户,简单赔付率98.9%;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123个,基本覆盖全省重要农产品、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保险保障基本覆盖自然灾害等基础保险责任,逐步由保障生产风险向保障市场风险拓展。二是全面提高主粮作物保险覆盖面。印发《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方案》,首创全省域推进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创新开发和优化水稻保险,以早稻育秧期保险等7类保险实现对水稻全生命周期的保险覆盖;针对种粮小农户参保率、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大力鼓励推行整村参保、清单到户等模式,充分发挥“浙农险服务直通车”数字化优势,争取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开发优化生猪保险。以生猪保额扩展保险、饲料期货价格保险、仔猪保险、生猪(期货)价格保险、生猪活体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实现对生猪全产业链的保险覆盖;探索开展生猪价格“保险+期货”模式,利用期货市场辅助养殖户分散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持续增强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2016—2021年,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六年累计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3.59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86.88%。财政持续强投入效果明显,保费规模快速增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从2006年的1196万元扩大到2021年的13.77亿元。二是创新开发特色农险产品。2016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补贴资金8847万元,分别对一般地区和加快发展地区给予相应比例的保费补贴,鼓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研发开展优势作物保险品种,推动各地特色产业发展。2021年,新增开办地方特色险种14个,新增备案农险产品108个。截至目前,省级特色农险产品已达四类42个品种,市、县特色农险品种已达81个。

(三)数字化赋能农业保险。一是开发建设“浙农险服务直通车”平台。深入梳理农民参保理赔问题、保险公司数据共享、政府风控监管难点三张清单,系统构建平台建设工作整体方案,着力打造农民参保的便捷服务端口、农业防灾理赔的快速反应通道、农业灾害风险防范监管的精密智控器。2022年4月,举办“浙农险服务直通车”线上首单开通仪式,签下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线上投保的第一单。二是优化风险管控流程。指导保险公司积极协助农户应对“烟花”台风灾害,通过制作灾害地图、加强田间管理等手段实施风险智能管控,协助农户防灾和止损,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提升查勘定损速度,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向受灾农户支付农险赔款1.67亿元,绝大部分农业保险案件赔付在1个月内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对“三农”领域的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推动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明确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长目标;督促大中型银行在浙分支机构完成总行下达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信贷计划;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和培育区创建。

(二)推动涉农信贷产品扩面。支持银行机构拓展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等便农信贷产品;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贷款,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继续全省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推动银行开展数字化建档,力争今年年末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建档覆盖率超过30%;针对农户投保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开发基于农险增信的新型保贷联动产品模式,帮助农户争取授信额度和优惠利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争取农户小额普惠贷款用信率提高到30%以上。

(三)持续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推动省级以上公益林火灾保险优化升级为公益林综合保险,增加病虫害等保险责任,预计简单赔付率达到70%以上;全省推广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在原有基础上,分品种将每亩保额提高200-400元,对6个产粮大县省级保费补贴比例提高5%;深化地方特色农险产品,探索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推进畜禽、蔬菜、农机具等保险产品创新试点,探索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保险服务。

(四)深化农险数字化改革。深化“浙农险服务直通车”平台建设,迭代升级六大场景,率先在产粮大县、山区县试点,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力争到年底前实现全功能建成贯通和全省应用全覆盖;针对小农户参保难问题,依托信息化平台,创新构建整村投保流程,实现小农户在线确认、网上公示、集体投保,重点推进产粮大县整村参保。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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