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局管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79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日期:2020-09-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提〔2019〕48号 致公党组: 你们在省政协届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9号提案《关于攻坚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凤凰行动”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凤凰行动实施情况 自2017年9月份省政府发布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以来,全省大力推动优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累计新增上市公司139家,截至5月末,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增至550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439家,居全国第二位;累计实现融资1.37万亿元,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1—5月,全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5家,68家境内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77起,涉及并购金额459亿元,并购次数和金额居全国前列。 (一)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共同推动格局。“凤凰行动”发布后,我局围绕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指导并联合省经信、国资、旅游、税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培育、政策扶持等工作力度。各市和重点县(市、区)以上市倍增为目标,出台落实“凤凰行动”实施意见和措施。同时,发挥交易所和部门优势,开展针对董秘、并购专业人才等多层次培训,全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三级联动,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我们在原有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和省级相关部门协同机制,按“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简化办事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形成县级抓改制培育、市级抓挂牌上市、省级抓重点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工作格局。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增“个转企”24万家、“小升规”2.7万家、股份公司6000余家,在原有数量基础上实现翻番。 (三)把握政策机遇,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我局会同经信、科技、证监等部门,及时开展排摸,确定80家重点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名单。探索建立长三角金融服务一体化机制。今年3月,我局与上交所、沪苏皖地方金融监管局在上海签署科创板企业金融服务一体化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建立与上交所日常工作联络机制,积极发挥上交所驻杭州、宁波等地服务基地作用。截至目前,我省科创板受理企业达到13家,数量居全国第五位。 (四)发挥本土机构力量,开展专班服务工作。2018年11月份开始,我局会同有关单位率先组织开展了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首批聘任50名企业金融顾问,对口服务10个试点县(市、区)。截至目前,企业金融顾问共深入42家企业开展实地服务,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30余份。 (五)主动对接市场和机构,共同助力“凤凰行动”。主动加强沪深交易所联系,支持深交所实施“梧桐工程”,支持上交所“国际人才板”特色项目,打造国际人才高地。积极对接金融机构资源,联合工行总行与省政府签订“凤凰行动”战略合作协议,并由其提供2000亿元综合性融资;牵头浙商银行等3家本土金融机构设立百亿规模的“凤凰基金”;支持中信集团整合所辖资源平台助力“凤凰行动”等。 (六)搭建并购工作平台,探索上市引领转新路。组建省并购联合会,发挥市场化服务平台作用,大力支持西湖区白沙泉并购街区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全力打造,已初步形成集并购项目、资本、人才、信息和服务为一体的并购金融街区,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凤凰行动”中明确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深入实施股改培育工程,可见其重要意义。提案中对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结合提案内容和“凤凰行动”总体部署,提出如下工作打算: (一)在加大企业股改政策力度方面。坚持产业培育与上市培育结合,充分运用市场主体升级、雏鹰行动、雄鹰行动等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企业培育基础。通过产业政策加大对股份制企业、隐形冠军、行业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做强、产品做优、产业做大。结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加大对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万亿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加大股改环节的补助力度,简化兑付流程,提高兑付效率,切实降低企业改制成本,完善建立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省市县三级企业后备资源库。 (二)在加大税务政策支持方面。省级层面将继续发挥好“凤凰行动”计划工作协同机制,对涉及企业股改税收政策问题将积极协调税务部门给予支持。具体而言,税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纳税人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企业股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涉税事项,及时为股改企业提供政策指引。 (三)在加大金融政策支持方面。落实政府产业基金2.0版政策要求,加快组建总规模50亿元的凤凰行动投资基金,通过省市县联动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优质项目。优选省内外专业投资平台作为管理人,以定向和非定向基金,加大对优质股改企业境的引导支持力度。参与投资的项目对推动区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在考核让利等方面加大力度。同时积极发挥私募基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等在产业培育中的积极作用,在项目信息、投资合作、利益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 (四)在搭建股改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发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在资本市场中的塔基功能,引导更多优质股改企业通过挂牌实现规范融资。积极发挥证券市场中介机构力量,尤其是发挥本土机构力量,推广金融顾问制度,为股改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提升省并购联合会的市场化并购平台功能,为股改企业项目对接提供便利。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6月24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