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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舟16号建议的答复 | ||||||||||||
发布日期:2020-09-09 访问次数:195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建〔2019〕51号 管志强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16号建议《关于支持我省“白名单”民营造船企业开具保函的建议》收悉,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几点建议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下一步工作中形成举措,着力解决船企“保函难”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金融支持船舶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船舶行业金融支持政策。2014年,人民银行总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390号),支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2017年,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工信部等4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等重点领域项目。2018年,人民银行总行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7号),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切实加强海洋经济发展和船舶工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我省认真贯彻有关政策,加大金融支持推进船舶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目前来看,我省船舶产业集中度逐年提升,一批产品质量高、管理能力强的“白名单”船舶企业正在逐步走出低谷。 (二)稳定造船企业融资预期。一是引导银行稳定船舶行业融资,保持存量授信基本稳定。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坚持“有扶有控”,切实做到“不压贷”“不抽贷”。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经营管理较完善、发展前景好的重点造船企业继续开立保函,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截至2019年3月末,舟山市7家“白名单”船企贷款余额200.1亿元;舟山市内银行机构船舶保函余额10.9亿元。二是优化银行融资服务。通过调整融资产品期限结构,促进融资产品期限与船舶建造周期相匹配。积极向上级银行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权限,对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缴纳部分保证金等增信方式申请开立的保函予以支持。如中国银行舟山分行向上级行申请调整优化扬帆集团的融资产品结构,继续支持扬帆集团维持存量融资周转。 (三)做好重点船企的风险化解工作。2017年以来,我局指导舟山市做好船舶企业融资情况月度监测,及时掌握重点船舶企业的经营和融资风险。指导欧华造船、扬帆集团、金海智造等重点船企的风险化解工作。引导各金融机构抓住时间窗口加快处置,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核销额度,慎重处理担保圈内企业担保和抵押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发改、经信、人行、银保监等部门,继续密切关注船舶行业,加强与舟山市的沟通联系,做好金融服务。 (一)关于争取国家层面产业政策支持的建议。贯彻落实《信贷支持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将船舶产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协调并推动各金融机构向其总行争取信贷政策和资源倾斜。指导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和具体帮扶措施,不盲目抽贷、压贷。推进破产重整和债转股工作,支持我省重点民营船企稳定健康发展。对暂时遇到困难的船企,协调金融机构开具保函,“一企一策”帮扶纾困,保障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二)关于协调省内大型外贸集团建立第三方代开具保函的通道的建议。据了解,扬帆集团、金海智造、中远船务的母公司分别为建龙重工集团、海航集团和中远集团,母公司实力均较强,通过母公司担保或利用集团整体授信来获得融资支持是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如扬帆集团开立的部分保函由建龙重工集团担保,近两年已争取建龙重工集团超过18亿元的资金支持。除此之外,舟山市内部分船企还通过第三方机构开立船舶保函。如增洲造船与中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作,组成船舶联合卖方,近三年利用后者为12条出口船舶开立了保函,同时向后者支付保函金额的2‰作为佣金。我们将借鉴此模式,推动地方政府部门牵头,组建船舶贸易平台公司,由该平台公司与造船企业组成船舶联合卖方,以该平台公司名义向银行机构申请开立船舶保函。 (三)关于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我们将支持包括造船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纳入民企债券融资支持计划。根据前期摸排的情况,浙江增洲造船有限公司有发债需求,我局将跟踪该企业发债需求,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指导其做好各项发债准备工作。目前舟山市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较少,只能提供1500万元最高担保额,与船企保函融资需求金额相差较大,我们将推动舟山市对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增资,提升担保能力,通过担保、产业基金等解决船舶行业的融资难题。同时拓展省担保集团担保业务范围,研究制定担保流程,规范担保依法合规开展,发挥省担保集团贷款担保功能,解决重点企业的融资担保难题。 专此答复,如有不妥,恳请批评指正。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金融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金融工作,对改进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联系人:白乔迁(银行保险处) 联系电话:0571-81050534 传真:0571-81050531 邮编:310025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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