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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8年工作总结 | ||||||||||||
发布日期:2020-09-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 ||||||||||||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经济金融形势,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统筹抓好金融保障、金融发展、金融改革等各项工作,保持了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处置有力有效。针对部分大型民营企业突发的流动性风险,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属地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应对帮扶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了可能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迅速稳住了局面,稳定了市场预期和信心,也为全国类似风险处置积累了经验。与此同时,采取了“组合拳”措施综合施策,梳理建立全省民营企业发债需求清单,在全国率先试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帮助企业顺利发债,试点规模占全国1/3,居全国第一;成立省融资担保公司,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服务。针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率先出台政策意见,组建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建立股权质押帮扶清单,落实救助措施,上市公司发展更趋稳健。针对企业“两链”风险,创新政银企司法会商、省市县联动处置等机制,银行不良率持续下降。 二、各类金融乱象整治取得成效。非法集资发案数占全国比重大幅下降,部分输入性案件风险处置稳步推进。深入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扎实做好部分领域风险协调处置工作。有序推进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坚实有力。2018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创下历史新高。截至2018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1.7万亿元和10.6万亿元,其中,各项贷款新增1.6万亿元,增量居全国第二位,增速17.2%。对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数字经济等重大战略以及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的金融保障有力,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提高,制造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余额均居全国首位。 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在全国作出示范,中央财经委确定湖州市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典型调研点,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国家部委在湖州召开全国绿色金融交流会,推广绿色金融“浙江经验”。舟山自贸区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聚焦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加强交流合作。台州小微金改、温州综合金改、宁波保险创新、义乌国际贸易金改、丽水农村金改持续深化推进,抓出了许多新经验、新亮点。 五、万亿现代金融产业加快发展。2018年,全省金融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钱塘江金融港湾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实施,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专项规划已进入发文程序。第二届钱塘江论坛、Money20/20全球金融科技创新博览大会、“西湖—日内瓦湖”两湖金融论坛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全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连通技术服务公司筹备申请获批通过。 六、“凤凰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汇总形成全省100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清单,主动对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工作。2018年,全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8家,其中境内17家,居全国第三。截至2018年末,我省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35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432家,数量居全国第二。 七、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形成一批课题成果。挂牌成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编制新“三定”方案,认真做好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融资担保、从事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和人员转隶工作。地方金融立法、政务信息、信息公开、信访维稳、统计监测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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