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892774-9/2020-0047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0-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浙金管提〔202065


民建省委会

贵委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3号提案《完善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的建议》收悉,提案深入剖析了当前我省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现状,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风险防控工作建议。该提案作为2020年重点提案,由朱从玖副省长领办,政协副主席陈小平协办。朱省长部署,要求认真办理、聚焦问题、研究落实对策。省政协对该提案高度重视,陈小平副主席带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提案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浙江银保监局等协办单位共同参与,赴温州、台州等开展调研,走访了企业、文化礼堂等重点场所,召开了4个小范围座谈会,深入了解基层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牵头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认真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杭州市政府等单位,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金融安全稳定工作。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十六字方针,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2017年、2019年我省被国务院评为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的省

(一)建章立制,风险防控制度工作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形成风险攻坚方案体系。在近几年金融风险防控成效基础上,我省研究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方案、相关分领域行动计划及具体事项工作方案,为风险防控提供制度指引、明晰工作架构。二是建立防控风险工作机制。建立省政府稳企业防风险工作机制,由袁家军书记亲自牵头抓部署抓落实针对防控大型民企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由朱从玖副省长牵头成立省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今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组建了融资畅通工程专班,建立健全省市县联动、政银企协同及定期会商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强化考核评价,稳步推进各项风险防控工作

(二)加大化旧控新化圈解链力度,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持续化解。一是积极化解存量风险硬骨头。2012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处置不良贷款1.19万亿元。今年上半年根据市场化实施机构报送数据,全省已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20单、被投资企业18家,涉及金额165.6亿元。自去年3月创设两链风险管控清单以来,完成化圈解链并销号退出企业41家,企业表内外融资、对外担保规模均有下降。7月末,全省不良贷款率0.97%,为全国最低省份之一。二是重点发挥债委会会商和政银企协同机制作用截至6月末,全省存续债委会1088家,共计有568家困难帮扶企业通过债委会会商机制获得续贷资金1643亿元。三是各地持续推动清单式销号式化圈解链温州市深入开展破产制度改革,创新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破解信用修复、刑民交叉等48个问题,加快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僵尸企业出清。绍兴市采取五个一举措(建立一个组织体系、形成一套工作机制、出台一系列保障制度、成立一批纾困基金、实施一线工作帮扶),加大企业风险化解处置力度。湖州市按照帮扶类、重组类、破产类明确帮扶目标,建立政银企司四位一体协调处置机制,妥善化解一批重点企业风险。

)综合运用多元化纾解手段,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化解精准有效。一是加强纾解清单动态管理。建立全省重点帮扶上市企业清单,强化监测和管理。截至7月末,纾解清单内企业减少到21家,每家均已落实专门处置方案;全省控股股东质押比例80%以上的上市公司下降到46家。二是精准开展一企一策” 纾解风险。坚持以市场化救助为主、政府协调帮扶为辅,对重点帮扶清单内企业积极开展一企一策纾困。三是持续推动纾困基金项目落地。推动省内外各市场机构积极参与设立各类纾困基金,截至7月末,全省各级纾困基金累计帮扶企业38家、投入187.1亿元。

)减存量控增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稳妥有序。一是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省财政厅指导各地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查核总数、科学分类、党政同责,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和项目经营收益偿还、盘活存量资产资源资金化解等多项举措逐步化解风险,做到底数清、结构清、责任清、风险清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稳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二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省财政厅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和定期报告制度,对全省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的全口径债务实行全面监测。严格执行三个不得立项,对省发展改革委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及债务风险评估,从源头上管控债务风险。强化考核问责,把政府债务率及债务化解率等指标列入党政领导考核评价体系,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实行倒查责任、终身问责

 

以退为主积极应对,P2P网络借贷风险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存量机构全部出清。实行领导包干处置责任制,强化部门处置合力,采取一企一案一策一班做法。目前,全省存量网贷机构已全部出清,先行先试完成2家网贷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同步推进设立新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二是有力推进案件侦办。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三大会战,抓住时间窗口依法打击了微贷网草根投资等一批重点平台,共立网贷非法案件200余起,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我省率先制定追赃挽损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引入破产清算程序、加快资产变现、畅通民事诉讼渠道等方式探索刑民同步,加快案件处置,加大资产清收处置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强化监管监测排查,房地产信贷风险防控严密。一是加强行业监管。省建设厅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规定、不得随意挪用,防范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项目烂尾问题。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与杭州市房管局签署备忘录,共同建立房产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目前省内已有24家金融机构接入该系统。推进全省房屋网签备案制度有效落实,率先完成部省联网,为行业管理提供真实数据保障。二是加强风险监测。省建设厅牵头建立省房地产市场分析机制,定期研判形势、监测风险状况。浙江银保监局建立区域特色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月报制度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建立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报表,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购房贷款、证券化房贷等三类信贷数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三是严防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浙江银保监局牵头开展金融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精准打击市场乱象;对省内信托公司逐家进行清查约谈,加强房地产信托规模管控,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注重调研帮扶。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新苗头、新趋势,浙江银保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对嘉兴、温州、湖州三地148家房企进行问卷调查,分析研判房地产金融的转向性变化。研究托管式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等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调研。省建设厅结合三服务调研活动,深入一线,了解企业痛点难点,主动协调帮助资金链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二、进一步落实建议事项的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全球疫情冲击的大背景下,我面临的外部形势和挑战更加严峻复杂,需要兼顾好六稳”“六保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双重任务,责任重大。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继续深化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任务,并针对贵委提出的宝贵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完善企业风险动态监测与防控机制,防范企业流动性风险、两链风险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的建议。

一是持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机制。落实省政府稳企业防风险工作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持续动态管理好民营企业发债需求清单、重点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管控清单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纾解清单。切实发挥省区域金融风险分析预警工作机制作用,及时调整优化金融行业风险指标体系,强化定期监测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二是切实防范化解大型民企流动性风险。支持民企债券应发尽发、能发则发,充分用好发债推荐、担保增信、财政奖励等措施,全面监测企业存量债券到期兑付情况,防范化解债券到期兑付风险。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与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证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债券风险归口监测、定期会商、违约处置和紧急事态应对等机制,对出险的大型民企,加大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等处置力度,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把不利影响控制到最小。

三是切实防范化解困难企业两链风险。省银保监局将进一步引导银行机构逐渐出清传统的联保、集团外企业的互保业务,鼓励发展由核心企业担保的产业链担保贷款。推动银行机构增加企业信用贷款比重,落实普惠小微贷款信用支持计划,积极扩大动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新型抵质押融资覆盖面,通过提高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实现风险源头防控。温州、绍兴等地推行风险企业诉前协商、抵押物查封临时解冻等机制,明确转贷展期应急处置流程,并通过加强联合授信管理等方式,协调各债权银行统一行动、同进共退。支持民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推动企业轻装上阵、瘦身发展。保持打击逃废债高压态势,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四是切实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强化省市县联动、政银企协同,构建强有力防平仓机制,确保不发生因股市波动引发的非正常平仓行为。督促各市县政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好上市公司分类处置方案,引导企业自救和属地政府帮扶相结合,对重点帮扶清单内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纾困。以成功帮扶并退出的清单内企业为例,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引导上市公司主动开展股份回购、出售剥离非主业资产实施自救;二是地方政府积极协调银行通过授信、展期、追加其他担保物等方式纾解风险;三是综合运用政府性资金及纾困基金等方式帮扶。同时,大力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由浙江证监局牵头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控机制,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和清偿机制的建议。

一是完善风险监测机制。省财政厅会同人行进一步完善鹰眼护航监测系统,加强对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的监测分析。

二是聚焦减存量、控增量主要任务。省财政厅将通过多渠道筹措安排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项目经营收益、融资平台公司依法转型承接等方式,减少隐性债务存量。浙江银保监局将推动银行机构关注新基建、未来社区等新型政府类债务项目信贷需求,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确保项目自身充足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能够全额偿还贷款本息,不得违法违规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省财政厅将指导各地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使用、管理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协调,有效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防风险的重要作用。

四是持续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经营性债务统筹安排资金,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三)关于建立房地产信贷风险监测报告制度,防控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风险联动的建议。

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充分发挥省房地产市场分析工作联系机制作用,持续关注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企业运行情况,定期对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省建设厅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分析系统,提高分析数据质量。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将持续关注疫情对房地产贷款质量的影响,探索加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

二是强化行业监管。省建设厅将继续夯实房地产行业管理基础,健全房地产工作专班机制,抓好房屋网签工作;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做好资金链困难企业的协调帮扶;以供需平衡为目标,对项目上市节奏做好科学指导。

三是落实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坚持国家关于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好房地产三稳目标,保持房地产信贷政策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将严控重点城市调控区个人住房贷款增量,从省、重点城市、金融机构三个层面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指导金融机构把握房地产贷款发放节奏,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平稳有序增长。将房地产贷款纳入MPA评估体系,强化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督考核,对个人住房贷款增长较快的金融机构加强窗口指导。浙江银保监局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信贷运行情况调研,开展房地产授信用信专项检查,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四)关于建立新金融业态监测分析平台,实现对金融创新产品的常态化监测的建议。

充分发挥浙江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作用。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决策部署,为了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管理方面的沟通协作,今年4月,我省建立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外汇局浙江省分局为成员单位。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各金融监管部门在政策协调、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跨部门协作,构建统筹协调、职责分明、灵活高效的协同监管框架,针对新金融业态金融机构跨界扩张、业务跨界套利等,加强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建立省金融数据共享机制,推进金融机构信息、行业基础数据、市场运行情况、风险状况的及时充分共享,建立健全省金融业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的及时沟通交流机制。

(五)关于加快创新监管工具,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监管金融风险的建议。

一是完善省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大数据局、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共同建设地方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实现大数据+网格排查风险监测模式,目前监测范围覆盖全省290余万家工商注册机构。下一步,将全面接入有关部门地方金融风险数据,深入研究金融业务类型,提高数据利用及数据分析能力,完善监测预警模型,实现对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等金融风险及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的精准预警。同时,健全省市县三级风险处置机制,形成风险预警、处置工作闭环,有效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效率。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杭州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今年4月,杭州获批成为全国6市(区)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杭州市政府成立了试点推进工作小组,下一步,将研究出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杭州金融科技优势,按照先行摸底、不突破规则原则,依托头部机构初筛出10个项目,进行首批入盒试点,试点期限为3个月到3年不等;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确保金融科技创新不突破现有监管要求。同时,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依托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平台,持续动态监测金融科技创新应用运行状况,及时定位、跟踪、预防和化解创新应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切实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省大数据局将继续加强对金融创新监管工具的支持力度,针对业务主管部门的数据需求,重点归集相关数据,提供分析技术支持工具和平台,畅通后续执法处置的业务机制,为构建监管沙盒提供良好的应用支撑环境。

我们将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最后感谢贵委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希望能继续得到贵委的大力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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