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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0-09-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核〔2020〕15号 杭州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转报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请示》(杭金融办﹝2020﹞10号)和变更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同意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28号宏达大厦一楼东大厅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西新路1号楼1楼113、115室。 请你办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督促该公司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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