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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杭州恒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0-09-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核〔2020〕11号 杭州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转报杭州恒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材料的请示》(杭金融办﹝2020﹞9号)和增资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同意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杭州瀚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60%;杭州蓝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40%。 请你办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督促该公司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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