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索 引 号: 72892774-9/2020-0043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0-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浙金管建〔2020〕37号

王振勇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温37号《关于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贷款倾斜的建议》收悉。您建议通过发挥增量信贷的导向作用、健全银行综合性绩效考核体系、完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助力科创经济发展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确保实现“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的目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主要工作

(一)融资总量保持较快增长。一是信贷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大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坚决落实逆周期调节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2020年一季度,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新增8329亿元,相当于2019年全年增量的52.7%,同比多增3071亿元,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继续居全国第3位。全省各项贷款余额13.01万亿元,同比增长17%,高出全国4.7个百分点,增速居主要省市首位。其中,温州市2020年一季度贷款余额为12281亿元,规模稳居全省第3位,信贷资金保障总量充裕。二是企业债券融资增长迅速。2020年一季度,各类非金融企业发债1969亿元,同比增长69.2%,高出上年同期63.7个百分点。其中,公司债增长最快,一季度累计发行922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2倍;银行间市场债发行额967亿元,增速达20.4%;企业债发行额80.1亿元,已完成全年350亿元目标的22.9%。三是企业股权融资降幅较大。2020年一季度,我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1家,比去年同期多增3家,其中在科创板上市企业有9家。上市公司累计实现股权融资128亿元,27家境内上市公司开展28次并购,并购金额66.2亿元。

(二)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资金支持精准有力。一是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位居全国前列。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政策性专项再贷款资金投放力度,全省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的优惠贷款共2693笔、金额496亿元,占全国17%,支持重点名单企业共计1359家。二是用好用足普惠型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积极向上争取5000亿元普惠型复工复产低息资金额度,我省已争取到890亿元,占全国18%,支持发放优惠贷款及贴现863亿元,惠及企业和农户6.5万户。三是落实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的存量贷款,实施到期展期、延长还款期限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全省(不含宁波)银行机构已为10万家企业的7156亿元到期贷款实施周转、展期、重组、延长还款期限等措施,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7.8万家、涉及贷款2182亿元。

(三)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强化对民营、小微、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截至2019年末,全省民营经济贷款新增5011亿元,增量和增速为五年来最高。小微企业、制造业贷款分别新增4682亿元、1716亿元,余额均居全国首位。中长期制造业贷款增速达40.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5.6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温州市民营经济贷款余额4711亿元,比年初增加568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259亿元;制造业贷款余额1632亿元,比年初增加129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97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559亿元,同比增长16.08%,比全省平均高出2.7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申贷获得率达97.95%,比年初提高1.85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全省金融系统将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为重点领域提供超常规金融支持。2020年一季度,民营经济贷款新增3634亿元,为2019年全年增量的72.5%;制造业贷款新增1461亿元,为2019年全年增量的85.1%;小微企业贷款新增2808亿元,为2019年全年增量的60.0%。

(四)着力支持科创经济发展。一是加大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优化科创企业融资服务机制,鼓励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创新管理机制,浙江(不含宁波)已设立44家科技支行和62家科技特色支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19年末,浙江辖内银行业(不含宁波)共服务科技型企业3.7万户,贷款余额5686.8亿元。二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将科技型企业股改上市纳入“凤凰行动”实施重点内容,2019年,全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47家,其中:境内26家,主营业务中涉及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领域的15家,占比超过50%;境外21家,主要是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新经济领域的企业。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引导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截至2019年末,全省新增股权融资额超过650亿元;全省创业投资超过200起,涉及金额超90亿元,从产业分布来看,IT、互联网、生物技术/医疗健康产业的投资额占比近70%,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创投机构主要投资对象。三是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作用充分发挥。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支持,截至2019年末,省担保集团累计为320户人才科创企业提供担保授信金额11.3亿元。

(五)持续优化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采取顺位余值抵押、组合类信用担保等方式,切实提高抵质押率。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覆盖面,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广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截至2019年末,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108.9亿元,同比增长11.7%。二是着力缩短融资链条。持续推进授权下放工作,督促各银行机构及时评估分支机构管理水平、风险水平和审批能力,加强审批人员队伍建设,向具备能力的分支机构充分下放权限,推动各国有银行下放1000万-3000万以下审批权,大中型银行下放的审批权限已基本恢复到本轮风险暴露前水平,部分机构审批时限从1-2天缩短到1-2小时。三是推广还款方式创新。构建银企续贷沟通工作机制,推动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拓面增量,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浙江(不含宁波)银行业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已达2118亿元、户数18.5万户。深化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科学匹配企业生产经营周期,探索推进中期贷款内嵌年审制、中期授信内嵌预审制、循环式等3类服务模式,贷款实际使用期限最长可达3年,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浙江(不含宁波)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余额达6240亿元,比年初增长15%。

(六)推动降低融资成本。一是大力减免小微企业应付贷款利息及费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行业企业,给予1个月的应付贷款利息优惠,全省合计减息让利金额72亿元。二是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担保费减免政策。疫情发生以来,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共为5.03万家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469.72亿元贷款担保和再担保,减免担保和再担保费1.77亿元。三是企业新增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定价,进一步规范信贷收费,确保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截至2020年一季度,全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81%,同比下降0.5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8%,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七)完善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做好金融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开展在浙金融机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完善考核评价方案,将民营经济、制造业、小微企业信贷相关数据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保障力度。二是加强金融机构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情况考核。会同人行从信贷总量、结构、价格、效率等方面按季度开展评估,进一步畅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三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外部评价。会同人行、省工商联开展“万家民企评银行”活动,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价,强化激励约束。

(八)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一是搭建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已于2019年11月13日世界浙商大会上发布上线,拥有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业务支持三大功能模块,已实现了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等54个部门的数据共享,不间断为银行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依托“浙里网上贷(掌上贷)”,企业注册后即可在线发起融资申请,依托大数据计算精准对接匹配相应的信贷产品。目前银行业通过平台累计向17714家企业授信已超过603亿元。二是发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应用,以信用数据为基础,构建信用评价模型,为省内金融机构提供企业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等信息查询服务,截至2019年末,平台累计采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等10余个部门242.9万户企业1.5亿条信息,在全4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使用,累计开通用户近1万个,查询76万余次。三是提高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开展“信易贷””“银税互动”等融资服务,推动银行机构转变信贷理念和方式,加大信用贷款产品创新和投放力度。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省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69万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17.87%,比年初上升0.44个百分点。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推动融资持续增量扩面。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逆周期调节政策,积极争取央行专项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等低成本资金,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等实体经济领域,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更好满足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用好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发债担保增信等支持措施,扩大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等融资规模。主动把握注册制等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机遇,谋划实施凤凰行动升级版,加大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及并购重组力度。

(二)推动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制定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张清单”,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巩固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减费让利成效,带动综合融资成本降低,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下降0.5个百分点。指导金融机构聚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贷款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优先满足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并购重组等中长期融资需求,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构建银企中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完善银团贷款、联合授信、联合会商、续贷沟通等机制,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增强金融支持的稳定性。

(三)深化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应用,进一步完善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动态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库,拓展信用评价模型在金融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力争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明显上升。推广中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完善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制管理,打造区域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深化抵质押方式创新,合理确定不动产抵押物价值,切实提升资产抵质押率。积极扩大动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新型抵质押融资覆盖面,探索开展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

(四)优化金融机构考核评价。进一步优化在浙金融机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方案,发挥宏观审慎评估、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全国性银行在浙分支机构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情况评价等监管部门考核评估作用,深化“万家民企评银行”活动,持续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效。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完善内部考核评价激励,推行线上审批、派驻专职审批人等做法,建立健全“能贷愿贷敢贷会贷”机制,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五)加大金融支持科创经济力度。支持温州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环大罗山科创走廊等发展平台,以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加快集聚金融创新资源。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探索投贷联动新模式,支持温州银行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差异化发展,指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快增设科技支行,鼓励拓展科技担保贷款业务。以高层次人才金融支持为抓手,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人才保”、“人才贷”等科创企业金融业务。支持温州等地建立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对科技保险保单赔付和科技保险创新产品应用示范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和补助支持。深入实施《浙江省支持企业科创板上市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发挥金融顾问制度、凤凰专班等机制作用,形成合力推动科创企业上市。发挥好政府产业基金的引领作用,强化省市联动,进一步培育发展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鼓励投早投小,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支持。

(六)持续推进温州金融改革。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支持温州市探索建立小微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新模式,深化“信易贷”试点。积极推广温州瓯海区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小微企业资产授托融资”等具有温州特色的资产评估和授信模式,破解农民和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提高信用贷款比重。依托温州市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汇集政府部门信息,构建高效、快捷的网上“信贷超市”。建设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模型,指导银行机构根据平台提供的评级和评分情况为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产业政策资金激励效果,创新金融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深化“科保贷”“创业贷”等专项担保产品,帮助融资难企业跨越信贷门槛。

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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