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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轻工联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0-07-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 ||||||||||||
浙金管核〔2020〕3号 杭州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转报浙江轻工联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材料的请示》(杭金融办﹝2020﹞2号)和增资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12000万元增加到16700万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浙江轻工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35.93%;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占28.74%;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出资4700万元,占28.14%;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7.19%。 请你办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督促该公司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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