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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起我省试点大额现金管理

发布日期:2020-10-10访问统计: 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字号:[ ]


 10月10日起,我省将试点大额现金管理,大额现金存取规则将有变化。个人账户人民币超过30万元、单位账户人民币超过50万元,将实行预约制,否则无法办理相关业务。

 近几年,从现金支付、刷卡支付到刷手机支付,我国多元化支付体系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的现金流通环境,降低社会现金流通总成本并防控风险,央行做出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管理对象为商业银行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发生的、起点金额(含)以上、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存取业务。

 管理金额起点高

 公众存取款基本不受影响

 今年5月,央行下发《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陆续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试点期为2年。浙江试点工作将于10月10日正式开展,届时有大额现金存取需求的居民、企业需提前做好预约工作。

 作为试点省份,我省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前期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设立了单位账户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人民币30万元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杭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有关人士介绍,针对大额现金管理的起点,央行没有统一设定,“目前,湖北、深圳、浙江三地区对公账户起点金额均设为50万元,对私账户起点的设定则是个性化的:湖北10万元,深圳20万元。”

 试点开始后,单位和个人在我省银行机构办理起点金额以上取款业务的,原则上需要提前1天通过各银行机构公布的预约方式和渠道,预约后方可办理。记者从浙江工行处获悉,该行目前已经开通了网点预约、网点热线电话预约等方式,同时,该行正在积极筹备手机银行预约渠道,目前已在部分地区开展测试,后续有望在全省推广,方便广大有需求的客户办理业务。

 杭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现金、票据、转账、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多元化应用广,而且浙江设定的大额现金存取管理起点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因此,大额现金管理基本不会影响公众存取款自由。

 探索个性化措施

 4行业设定取现上限

 浙江对大额现金管理还有一个个性化设定,即针对省内批发零售、汽车企业、房地产销售、建筑业4个行业的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为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超出限额以上的取现业务,银行机构原则上不予办理。针对确实需要办理的企业,可凭取款用途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级审核后方可办理。

 为何选择这4个行业?“抓住关键‘少数’。”杭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有关人士解释,根据央行安排,三地试点地区既有共同性的试点任务,也有个性化的试点任务。“我省个性化的试点任务之一就是探索对特定行业的大额现金管理。前期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曾多次组织银行机构调取行业现金交易数据,经过统计分析发现,这4个行业的大额现金交易笔数和交易量相对集中。”

 据杭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客户合法依规履行预约、登记义务,大额现金存取并不受限制。同时,各银行机构也在进行系统优化,试点工作开展后不会影响客户体验。针对居民和企业所关心的隐私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居民的个人隐私及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受严格保护,人民银行将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公众的个人隐私。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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