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 ||||||||||||||||||||||||||||||||||||||||||||||||||||||||
| 发布日期:2018-08-31
访问次数: |
||||||||||||||||||||||||||||||||||||||||||||||||||||||||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负责建立全省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一行三局一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省金融办)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全省金融办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加强与在浙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组织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 3.负责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汇总分析、督促落实、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和融资平台为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和中小企业、“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4.指导和推动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地方银行金融机构改制重组、股权变更、风险评估等工作;牵头提出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组织推进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协调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负责规划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 5.负责推进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指导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组建行业协会工作;牵头协调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参与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创新类金融组织相应授权的监管职责。 6.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上市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改制上市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有关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牵头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负责完善全省企业上市合作协调机制;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境内外上市公司合作监管;负责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7.负责指导证券、保险业等非银机构的改革创新工作。指导保险、证券、期货、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非银金融机构改制和重组工作;负责浙商证券、财通证券、浙商保险、浙商基金等地方法人机构的培育发展工作;牵头协调推动证券、保险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集聚区建设。研究制定金融市场发展布局规划,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指导和推进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的金融集聚区建设,吸引中外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落户浙江,推动金融集聚区、金融后援服务区和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参与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 9.负责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负责建立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评价机制;负责对金融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信誉评价和管理工作;推进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引导民间资金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10.负责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督促落实地方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审核涉及有关金融安全的事项,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评价机制;承担省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省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11.负责参与指导金融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参与拟定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和高素质金融人才集聚浙江;参与指导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评价工作,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措施。 12.承担省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办本级决算。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总计2,202.37万元,支出总计1,870.8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18.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省统一调整了养老、年金、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7.6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业务增多,相应增加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本年收入决算2,202.3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0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1,870.87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基本支出1,502.29万元,占80.30%;项目支出368.57万元,占19.7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6万元、金融支出17.06万元、其他支出8.84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08.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3.64万元,项目支出368.57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0.8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02.3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70.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55万元,增长11.02%,支出增加37.65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我省统一调整了养老、年金、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增加了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87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65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我办业务增多,相应增加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171.80万元,决算支出为1,87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1,218.97万元,2017年决算1,20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办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523.24万元,2017年决算34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项目支出根据细化了预算编制,压缩行政成本,项目未全部完成。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0万元,2017年决算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我省统一规定,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100.83万元,2017年决算10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纳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40.33万元,2017年决算47.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纳基数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28.23万元,2017年决算2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0万元,2017年决算17.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73.91万元,2017年决算81.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35.68万元,2017年决算40.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缴纳基数调整。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0万元,2017年决算8.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金融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58万元,支出决算为33.99万元,完成预算的8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预算的89.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4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车出行。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01万元,下降29.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29.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17%。主要用于办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批次减少、费用减少。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0.27%。主要用于接待国外来宾、中央有关部委、省内外工作调研、工作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187人次,共2.9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6.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我办1辆公务用车在开展金融业改革、创新、保障、防范、发展以及管理等方面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支出;2017年度,我办机关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推进绿色环保出行。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共5个项目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开展绩效自评,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523.24万元,实际支出368.5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大型会议专项经费项目及浙江通志金融卷编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型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大型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5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6万元,执行数为42.97万元,完成预算的92.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计划召开了全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大会,推动上市公司开展以整合资源,获取技术、人才、品牌、渠道为主要目的的并购重组,全省形成富有特色和活力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二是按计划召开了全省处非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处非工作,布置下年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计划,推动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三是按计划召开了全省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我省金融所处新阶段和面临新形势,研究部署我省金融改革发展重要任务,扎实推进金融工作两个高水平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大型会议形式比较单一;二是大型会议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将进一步抓好大型会议的前期谋化工作,进一步细化会议方案,规范会议流程,推动大型会议为我省金融业发展服务。 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表
金融综合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4.96万元,执行数为224.63万元,完成预算的78.8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出台实施全省金融产业人才规划,组织开展金融家高级研修班、金融办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等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二是2017年开展了两期金融办业务培训,两次培训人数达147人;三是对已经建立的机关内部办公系统和日志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定期升级;四是2016年起临时租用保俶路62号四、五楼办公用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不够,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因政策变化未能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基层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上下协同、高效联动、信息对称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干部培训教育,适当配备专业人员,提升全省金融办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监管能力。
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金融办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6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0.31 万元,增长35.64%,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相应增加业务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办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8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办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房住房的补贴。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